多彩貴州網訊 (本網記者 楊昌鼎) 11月7日凌晨·✘,貴陽市交管局觀山湖區分局民警在賓陽大道攔下一輛重型自卸貨車·✘,該貨車號牌處安裝了高亮LED燈││。
駕駛員稱車前大燈燈光太暗·✘,便擅自在車牌底部加裝了一根LED燈條·✘,以加強燈光亮度·✘,確保行車安全·✘,並非是為了逃避監控處罰││。
而民警對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·✘,駕駛員並未開啟原車大燈·✘,只開著改裝的LED燈條·✘,並非如其所說的原車燈光暗·✘,需要增強光亮││。
在民警的進一步詢問中·✘,駕駛員才坦白·✘,貨車大燈早已損壞卻沒去修理·✘,也從未使用·✘,加裝LED燈條是為了躲避監控抓拍││。
該駕駛員因擅自改變機動車登記特徵的違法行為·✘,將受到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││。
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·✘,並解釋•₪✘✘:“汽車大燈出廠前都是按照常規來設計·✘,能夠滿足城市日常使用和車輛檢驗要求·✘,私自改裝以及加裝高亮LED大燈會給對向來往車輛和行人帶來極大安全隱患││。”